圖片來源:保七總隊第五大隊。
記者|陳怡潔 編輯|陳信安
台中地方檢查署日前接獲不肖人士違法獵捕、販賣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之情資,深入追查後,發現潘姓、范姓、阮姓等越南籍移工涉有重嫌,先於5月底查獲范姓、阮姓嫌犯到案,又於6月4日持搜索票在臺中市新社區、后里區等地搜索,雖成功找到潘姓主嫌,卻遭他持槍瞄準、恐嚇,檢警持續追緝,終於在5日拘提潘男到案。
台中地檢署新聞稿指出,現場扣得自製獵槍4把、喜德釘火藥及製造獵槍所用之零件、工具,而根據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的現場執法紀錄,現場還查獲整籃穿山甲鱗片,顯示受害的野生動物不僅限於石虎。
警方拘提違法獵捕石虎的嫌犯時,於現場查獲一籃穿山甲鱗片。圖片來源:保七總隊第五大隊。
警方現場查扣非法槍枝及相關工具。圖片來源:保七總隊第五大隊。
根據警方向聯合新聞網說明的資訊,潘男獵捕的中小型野生動物可能還包括飛鼠、山羌、麝香貓、穿山甲等,應非專門針對石虎獵殺;而其中石虎為瀕臨絕種一級保育類動物,麝香貓、穿山甲為珍貴稀有二級保育類動物,皆不得獵捕、宰殺與買賣。
檢方進一步指出,現年36歲的潘姓主嫌自2020年10月起即遭通報失聯,潛伏流竄近五年,無固定住所,持自製獵槍於山區遊獵保育類動物,再交由共犯販售,手法隱密、行蹤難以掌握,且擁槍自重極具危險性,對查緝單位構成極大挑戰與風險。
國土專組張雅晴檢察官於6日夜間訊問潘男,訊後認其除違反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,亦未經許可製造、持有非制式獵槍,違反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》,以及涉及刑法之《恐嚇罪》,皆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,且有逃亡、勾串、滅證、反覆實施之虞,隨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。
非法獵殺案持續偵辦 移工涉案引關注
事件見報後,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透過社群平台表示,協會長期深入追查,主動提供完整情資,成功協助警方破獲一起全台重大獵殺集團案件,查獲多支非法獵槍與彈藥,並揭露多起保育類野生動物遭獵殺的事證。協會副理長黃宣富強調,此案恐怕不是個案,且目前范姓、阮姓共犯交保在外,也令黃宣富擔心曾參與追查的志工之人身安全。
台中地檢署與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則表示,案件仍在偵辦中,不便透露更多細節,外界關注此案是否與台中市議員江和樹先前爆料有關,目前並無實證。
社群論壇「生態大腸花」亦出現相關討論,有民眾分享曾目擊移工以彈弓射鳥、以電擊方式捕魚,也有人分享友人從移工手上解救穿山甲的經驗,甚至有人貼出飛鼠遭炙烤的照片,稱當事人為公部門工程包商違法聘僱之移工。
根據勞動部統計,截至今年4月,全台外籍移工人數達833,478人,由雇主個別管理;但移民署資料顯示,目前失聯移工人數已達93,126人,處於無法有效監管的狀態。
對於近期部分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的案件涉及移工身分,勞動部人員強調,依據過往統計,移工整體犯罪率並不高於本國國民,盼社會大眾勿污名化移工群體,也呼籲無論國籍,所有在台工作與生活者都應共同尊重生命、善待動物。
另一方面,勞動部人員也坦言,目前移工引進時的職前訓練課程主要聚焦在專業技能與語言能力,較少觸及動物保護與野生動物保育議題:「尤其國情不同,這部分可能有些文化上的差異,未來也許可以考慮加入相關宣導。」
遇見違法捕獵怎麼辦?蒐證、檢舉,還可能申請獎金
針對違法盜獵野生動物或其他違反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的案件,保七總隊刑警大隊表示,若民眾發現違法內容張貼於網路,為避免當事人將證據刪除,建議可以立刻截圖貼文內容,並將每一張相關圖片下載存檔,同時截圖當事人的帳號資訊或其他可供辨識身分的依據(網路ID、暱稱、公開聯絡資訊等),彙整資訊後聯繫保七總隊長信箱,由警方依據情節進行分流處理,後續民眾報案後可由案件查詢了解處理進度。
曾有檢舉經驗的臺灣蜻蜓學會秘書長李宜龍也分享經驗,建議視當下情境,透過截圖、拍照、錄音、錄影等多元方式保留違法紀錄,並盡可能清楚拍下行為人的樣貌或行為過程,強化檢舉證據力。
李宜龍也呼籲民眾在蒐證階段先沉住氣,盡量掌握行為人具體身分。若是在網路上發現違法,可嘗試查找對方的公開電話、住址、車牌號碼或工作單位等資訊作為輔助線索;若是在戶外現場,則應保持冷靜,觀察是否能紀錄車牌、拍攝上下車畫面與案發地點,利於後續舉報。
保七總隊刑警大隊則補充,民眾可以盡量提交可能有用的證據,將分析、比對與查證的工作交由警方即可。
在檢舉的部分,李宜龍建議民眾採書面方式正式報案,敘明違法事實、違反法條與應負責的主管機關,以避免案件遭到「吃案」或誤交不當單位;若遇現行違法情況,也可直接撥打電話通報,請求執法人員到場處理。
此外,他也建議報案後保存所有與主管機關往來的信件紀錄與公文,持續監督後續進展,若案件遭遇拖延或推諉,可考慮轉向媒體揭露或尋求保育NGO協助,往往有助重啟調查。
最後,根據《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》與《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》,成功檢舉違法行為且符合條件者,可依法申請檢舉獎金,民眾不妨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舉發紀錄,將此視為參與保育行動的一份小小鼓勵。
當野生動物面臨傷害,民眾的即時反應與通報,是第一道防線;若能在發現違法行為時妥善保全證據並提交執法單位,便能為保育工作注入實質助力。